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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台灣感染症醫學會 入會須知 |
依台灣感染症醫學會章程第七條:
本會會員分準會員、基本會員、名譽會員及贊助會員四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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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|
凡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(科)畢業,領有醫師執照,在地區以上之教學醫院擔任醫師並對感染症學有興趣者,得申請為本會之準會員。 |
(二) |
凡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公私立醫學院醫學系(科)畢業,領有醫師執照。在教學醫院從事兩年以上臨床及一年以上感染症工作,或曾在醫學機構從事三年以上有關感染症學之研究工作者,由基本會員二人以上介紹,經本會理事會通過並照章繳費後,得為本會基本會員。 |
(三) |
對感染症醫學或本會有特殊貢獻者,得由理事會通過後聘請為本會名譽會員。 |
(四) |
凡贊成本會宗旨並經本會理事會通過者,得為本會贊助會員。 |
【註】 |
有關感染症工作之經歷,經理事會議決係指:
- 曾在教學醫院接受感染科訓練,經本會認可或具醫院證明者。
- 實際從事感染症工作並提出相關論著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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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入會者,應備下列手續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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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寫入會申請表乙份。
(中、英文各請用正楷大寫書寫,會員資料卡之「主要經歷」、「著作及論文」欄為審查之主要依據,務請詳實填寫並附有關證明。) |
檢附下列各項證件:
- 畢業證書影本。
- 醫師(或其它相關)證書影本。
- 在職證明。
- 最近正面二吋照片一張。
◎在本會認可之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受訓已滿一年以上者,請加附感染症訓練證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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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收到申請表後於召開理事會時審查
- 合格者,通知准予入會,並繳納入會費、常年會費。
- 手續不合格者,通知補件後再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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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述資料請寄台北市11217石牌路二段201號榮民總醫院「台灣感染症醫學會」收。
若有其它疑問請電(02)2875-7532 或傳真(02)2873-0052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