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處公告
抗流感病毒藥物使用建議(2019年修訂版)
制定:2018年11月26日
第一次修訂:2019年11月13日
註:本建議中所列出之條文,為台灣感染科專家委員會,根據現有的醫學證據所做出的綜合建議。此建議應根據日後更多的醫學研究發現加以修改,且不應引用這些條文作為糾紛審議之依據。
第一次修訂:2019年11月13日
註:本建議中所列出之條文,為台灣感染科專家委員會,根據現有的醫學證據所做出的綜合建議。此建議應根據日後更多的醫學研究發現加以修改,且不應引用這些條文作為糾紛審議之依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