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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建議

[ 疫苗預防 ]

感染管制

感染管制

(一)狂犬病為傳染病防治法規定之第一類傳染病,應於24小時內報告主管機關。
(二)隔離:照顧病患的醫護人員必須注意標準與呼吸道注意事項,尤其嚴禁接觸病人分泌物。如果接觸到可能被病毒污染的分泌物或組織,則需要開始暴露後治療。
(三)消毒:唾液及污染的器物必須消毒。雖然文獻上尚未有從病人傳染照顧者,但與病患密切接觸仍應注意,醫護操作時務必穿戴外袍、手套並避免病人因咳嗽而將唾液噴及臉上。
(四)接觸者處理:如接觸者有開放性傷口或黏膜可能被病毒污染的分泌物或組織,則需要開始暴露後治療。

參考文獻

1. Bassin SL, Rupprecht CE, Bleck TP. Rhabdoviruses. In: Mandell GL, Bennett JE, Dolin R, eds. Mandell, Douglas, and Bennett’s Principles and Practices of Infectious Diseases, 7th edition. Philadelphia: Churchill Livingstone, 2010:2249-58.
2.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(http://www.cdc.gov.tw/search.aspx?f=2).

更新日期:2013.8.8
資料來源:李秉穎台大醫院小兒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