秘書處公告
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公告修正《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》,正式將感染科納入專科醫師分科
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公告修正《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》,正式將感染科納入專科醫師分科(第25科),成為台灣專科醫師制度的重要一環。
行政院4/28公報
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detail.do?metaid=165197&log=detailLog
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公告修正《專科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》,正式將感染科納入專科醫師分科(第25科),成為台灣專科醫師制度的重要一環。
行政院4/28公報
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/egFront/detail.do?metaid=165197&log=detailLog